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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,明确在全省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。政策主要实施范围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范围。其中,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,且单个户号主动错避峰响应能力不低于200千瓦的工业用户,在与国网四川电力签订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协议后,可参与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,并纳入全省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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